“(仲裁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完善网络在线仲裁制度,拓宽特别仲裁适用范围,完善支持仲裁的相关制度等。”
在9月5日下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表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仲裁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三审。此前于2024年11月、2025年4月,仲裁法修订草案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与二次审议。本次修订是仲裁法施行三十年以来的一次重要修订。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相较传统的诉讼,具有效率高、综合成本低、保密性强的优势,在经济快速发展与全球经济融合进程加快的当下,成为高效解决商事纠纷,特别是不同类型的国际商事争端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现行仲裁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就修订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说明时曾指出,仲裁工作暴露出涉外制度缺乏、开放包容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在修订草案的审议过程中,如何加强涉外仲裁、加强仲裁机构建设等问题备受关注。
黄海华指出,在仲裁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84人次提出的1101条意见,另收到来信56封。“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二审稿认真吸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涉外仲裁、仲裁监督和法院支持仲裁等相关制度作了修改完善,符合仲裁实践发展需要,有利于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并就网络在线仲裁、强化对仲裁的支持力度、拓宽特别仲裁的适用范围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修订草案三审稿吸收采纳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他还指出,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共收到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55条意见建议。有的人大代表就支持仲裁庭收集证据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予以采纳,修订草案三审稿已有所体现。“本届以来,王翠凤、方燕等代表提出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王晓菲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商事仲裁相关立法的建议,张巧良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仲裁监督管理的建议,我们在立法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研究,与相关代表进行了沟通反馈。”
此前第一财经报道,针对目前仲裁有效监督机制不足影响公正性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张巧良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应完善仲裁立法,明确仲裁监督的法律依据。
张巧良表示,应加快推动仲裁法的修订及与仲裁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在法律法规层面清晰界定仲裁监督的范围,明确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清晰界定仲裁机构、仲裁员、当事人以及监督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监督程序,如规定监督启动条件、调查流程以及处理结果公示等,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让仲裁活动在严密的法律监督下,实现公正、高效解决纠纷,提升仲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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