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说,阿洛克·萨玛(Alok Sama)的这本《金钱陷阱:科技泡沫中的失落幻觉》(The Money Trap:Lost Illusions Inside the Tech Bubble)比20世纪90年代的“华尔街”名著《美国病人》还要更为弹眼落睛,具备好卖的气质。当年,“美国郭敬明”布莱特·伊斯顿·埃利斯(Bret Easton Ellis)对华尔街人士的描述还只是从头到脚的名牌和一房间的奢侈家具和艺术品,品牌细节像时装家居杂志一样具体到袜子和烤面包的小家电。真正的投行社畜哪有如此高级的审美?来自印度德里,从沃顿商学院毕业的华尔街精英阿洛克·萨玛描述自己在20世纪90年代的摩根士丹利拿到第一笔奖金(十多万美元)的时候,最多也不过去第五大道上的萨克斯百货商店买了6件衬衫(买5送1)。
《金钱陷阱》给读者提供的视觉效果远远超过埃利斯浮于表面的那些幻想。这本书写得有点太好了。不是说对一个在印度出生、学数学的前投行高管来说写得太好了,而是从极为丰富的文化指引(例如弗洛伊德和斯宾诺莎出现的频率)到重大事件的现场感,典型的一章开头是从伦敦飞到东京,并在两小时内出现在银座康拉德酒店26层孙正义的办公室,和马克·扎克伯格吃饭且之前还有多余时间去滨难宫恩赐庭院散个步,之后由孙正义本人陪同去Mikimoto旗舰店给老婆买礼物……书里突如其来又好像稀松平常的谦虚吹牛(humble brag)俏皮话,足以让这一类型文学(姑且称之为“麦克阿瑟天才奖成功学”)中顶尖的翘楚——与阿洛克·萨玛差不多同龄的神童马尔考姆·格拉德维尔(Malcolm Gladwell)都感到汗颜的程度。
扉页上引用了英国作家马丁·艾米斯的名言:“小说家可没那么幸运,是吧?真正有意思的事情(那些情节紧凑又跌宕起伏又很好卖的事)发生的时候,他们就能这么写下来?”结合本书内容,马丁·艾米斯看了也得甘拜下风。艾米斯那本《金钱》里最大的一笔生意,金额一定远小于《金钱陷阱》里最无人在意的墨西哥电信并购。
《金钱陷阱》并不像它的封面看起来那样,是那种商学院特供的穷爸爸富爸爸类型非虚构作品,它读起来太像一部小说,有种怪诞的索尔·贝娄或者萨尔曼·鲁西迪气质,可能来自作者从软银退休后特意去上的纽约大学写作班的老师,比如乔纳森·萨弗兰·福尔或者哈里·孔兹鲁。虽然我不是什么鼎盛时期《连线》(Wired)杂志的忠实读者,我也像大部分多少看点新闻的人一样,对过去20年的硅谷名流耳熟能详。事实是,阿洛克·萨玛这个名字几乎是整本书里我唯一从未听闻过的。此人甚至连个人维基百科条目都没有,出版了这么一本相对畅销的书以后,在X上也仅有3000多个粉丝。他可能只是一个投行高级打工仔而非投资明星,但不可否认他有些超人的能耐,比如为了写这本回忆录,他会直接去报一个硕士写作班。
书一开头的序言里,主人公——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这个名字,阿洛克·萨玛,有点印度詹姆斯·邦德的感觉,让人感觉他更像主人公而不像作者——在伦敦“狄更斯一般”的前红灯区巷子里走着,“妓院已经被星巴克取代”,脑子里竟然同时放着吉米·亨德里克斯与亨德尔的音乐。紧接着他去了Claridge’s,游客最喜欢的高级英式下午茶店,他知道这家店的玻璃吊灯是奇胡利作品,还知道温斯顿·丘吉尔被赶下台后曾每天在这儿待着,喝茶吃蛋糕,“像狮子一样舔自己的伤疤”。很快我们被告知,阿洛克·萨玛来这里既不是为了吃蛋糕,也不是为了抽雪茄,而是赴约来见给他发匿名信息的不知名敌人。像那种典型的票房平平的谍战片一样,两个前以色列情报局人士准时出现在这家老派英式下午茶店(这点需要反复重申),都点了黑咖啡。我们的主人公点了符合环境的,配牛奶和白糖的红茶,服务生点头默许并问他是否要配浓缩奶块和果酱的司康,他摇摇头,他显然知道这家店的司康是镇店之宝,只是吃不下。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内容在这里是必要信息,可能只有写过小说想过影视化的人才能意会。以色列人给他看了偷拍的老婆、孩子、狗的照片,然后问他要100万美元。
谍战片到这里戛然而止,接下来我们先是回到主人公还是个只想解数学难题的德里书呆子的年代,再追随他踏上去美国淘金的旅程,体会他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自卑……没过20页我们就跟着他包机到了伊维莎最火爆的明星扎堆的Pacha夜总会,这叙事节奏,如生活本身,时而007,时而宝莱坞。“投行人好像无足鸟,”阿洛克·萨玛喜欢用这一类型的比喻,“没有脚,永远在空中。有些自我毁灭,有些被一枪打死。运气好的能完美转世;只有很少一些能一直飞下去。但飞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无法抵抗的金钱的诱惑驱动……我应该走出去的,但没有人能走得出金钱陷阱”。哪怕在伊维莎的夜总会,阿洛克·萨玛也在进行存在主义思辨,同样的思辨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那里只值1000卢布,而阿洛克·萨玛想的是他生活经验里的一些其他事情,比如曾经他最大的客户,一家叫NTL的欧洲电信运营商在2000年市值1000亿美元,给他的雇主摩根士丹利一年创造1亿美元的服务费。2002年,NTL破产了。
在伊维莎,男二号登场了——尼科什·阿罗拉(Nikesh Arora),比主人公混得更风生水起的印度淘金者,整本书里他是像神一样的存在,现实当中,我上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某篇印度CEO领巨额薪水把公司搞垮的负面新闻里。无论如何,尼科什·阿罗拉无疑是阿洛克·萨玛的伯乐与偶像,虽然前者比后者要年轻几岁。阿罗拉的履历实在是陈词滥调的印度高管蓝本,三年必须跳一跳,十年必须当上CEO,老婆必须是印度顶级富二代。阿罗拉把萨玛招进了孙正义的软银,《金钱陷阱》里大多数的故事来自两人在软银工作期间(2014~2016年)。根据维基百科,这两年里,阿罗拉赚了2亿美元的薪水,创了日本公司最高纪录。阿洛克·萨玛的薪水没有公开信息,但作为阿罗拉的二把手,一定不会少到哪里去。
不知是谁给阿洛克·萨玛提了少写自己,多写孙正义、扎克伯格、亚当·诺伊曼等人的写作建议。实际上写他们的东西我们都看多了,阿洛克·萨玛能提供的,也无非是一些餐桌礼仪类型的记录,比如孙正义怕冷,所有人穿短袖的时候,他穿着优衣库滑雪衫;加州科技暴发户都喜欢纳帕产区的啸鹰酒庄葡萄酒,但孙正义喜欢勃艮第的拉塔希园;扎克伯格每年给自己一个挑战,某一年是只吃素和自己亲手捕猎来的肉,所以他在什么地方空手杀了只鸡;亚当·诺伊曼“看起来像耶稣,但他不是弥赛亚。他是个很调皮的男孩”。
虽然很多人会崇拜金钱并把拥有金钱的人当神看待,但无论是孙正义、阿罗拉、扎克伯格还是纽曼,在此书中都没有显示出什么过人之处,仿佛这些人积累了大量财富并非因为他们有什么超能力,只是走了一两次大运罢了。
相比之下,阿洛克·萨玛本人半推半就的投行存在主义要有趣、矛盾得多。他一方面厌恶无穷无尽的竞争,另一方面对勃艮第产区动不动几十万一瓶的红酒价格如数家珍;一方面在进行精神思索,另一方面又吹嘘自己在孙正义身边见到的,与本人出身完全不符的奢侈生活,如孙正义美国家里用贵重的意大利卡拉卡塔大理岩做的小便池。更匪夷所思的是,虽然是个身家不菲的投行男,最后让他感兴趣的却是文学。
在解释为什么收手不干(书开头的敲诈事件当然也是一部分原因)的时候,他甚至颇为可爱地分析起了托尔斯泰的《多少地才够》,并匪夷所思地落在了英国诗人威廉·恩斯特·亨利那句“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上。
有时候,无足鸟自以为在努力地飞,挣扎的模样却颇为值得观赏。《金钱陷阱》是这样一本书。
《金钱陷阱:科技泡沫中的失落幻觉》
(The Money Trap:Lost Illusions Inside the Tech Bubble)
[美]阿洛克·萨玛(Alok Sama) 著
St. Martin's Press 2024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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