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消息,关岭自治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四名被告人通过“U币”与受害人换取现金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获利2300元。法院认定四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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