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诈骗案。被告人解某某成立A公司发行“AA链”虚拟货币,承诺投资者该币种将在交易所上市并获得高额回报。
2018年5月,解某某在广东成立A公司,并通过互联网宣传“AA币”的升值潜力,承诺将上市交易,预期收益不低于500万元。一名投资者因此投入99万元购买了160余万枚AA币,但这些代币始终无法交易。法院认定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官提醒,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备法偿性,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可能导致财产损失或涉及违法。投资者应保持清醒,切莫轻信高额回报,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投资炒作,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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