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发布近日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
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包括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等17条措施;措施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格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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