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日,香港证监会因UBS AG(UBS)前副总监孙健荣(男)被裁定洗钱的刑事罪名成立及干犯藐视法庭罪,终身禁止他重投业界。该案源于孙为两名在UBS持有联名帐户(该联名帐户)的内地客户担任客户顾问。由于他们在内地将人民币汇至香港时遇到困难,因此与孙订立一项安排,以便进行跨境资金转帐。根据该安排,他们先将资金转入孙所指定的内地银行帐户,而该等资金随后会被汇至香港并存入该联名帐户。
总括而言,在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涉事客户向孙所指定的内地帐户转帐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尽管孙提供了所谓交易确认书及银行结单,显示汇款已存入该联名帐户内,但涉事客户随后发现其中有一大部分转帐款项不知所踪。
调查发现在关键时间,总计超过1.34亿港元的存款被转移至两个属于孙的香港银行帐户。法庭裁定,该等被转移的存款属犯罪得益,即孙藉欺诈或窃取涉事客户所获取的款项。法庭亦指出,孙利用窃款来维持奢侈生活,并购入豪华房车和多个英国及内地物业。
原讼法庭在孙承认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的控罪后,于2024年6月21日判处他监禁十年。
与此同时,该两名客户为追讨被挪用的款项而采取了法律行动,其中包括于2018年7月取得针对孙的全球冻结强制令。具体而言,强制令其中一项规定订明,孙被禁止处置或处理其资产,以1.3亿港元为限。然而,他却违反了强制令,将其数个英国物业的权益转让至一家由他拥有的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故此,他于2023年12月20日因藐视法庭,被原讼法庭判处监禁六个月。
基于上述情况,香港证监会认为孙并非受规管人士的适当人选。据悉,孙在2014年1月14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是受聘于UBS以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人士。孙现时没有名列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纪录册,亦非香港证监会的持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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