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28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宣布对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069)(前称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两名前董事王岳和田光梅作出纪律处分。联交所认为二人不适合担任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职务,原因是他们在2015年至2019年从事公司借贷业务及2018年促使公司出售附属公司时,未履行董事职责,且未配合联交所调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以下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中国健康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王岳先生;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光梅女士。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王先生及田女士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王先生及田女士在联交所对二人的一项调查中未有给予合作,调查涉及二人于(i)2015年至2019年间从事公司借贷业务及/或(ii)2018年促使该公司出售若干附属公司一事中,未有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联交所获得的证据,王先生(该公司当时的借贷业务负责人)前后批准该公司授出及/或延长八笔涉及本金金额合共1.383亿港元的贷款,事前却没有进行足够的尽职审查、风险分析及信贷评估,亦未有妥善评估及监察相关抵押资产是否充足。部分贷款人为王先生家人,但无证据显示王先生有就此申报。该公司2019年全年业绩中就应收贷款作出了约86%的减值。
王先生及田女士亦被发现曾于2018年该公司出售若干附属公司时,促使该公司在无担保及免息的基础上允许将买方支付代价9300万元人民币的限期押后到出售事项完成后数月。买方最后并未支付任何代价,导致该公司2019年全年业绩录得9300万元人民币的全额减值。概无证据显示王先生或田女士于出售事项前有对买方进行任何尽职审查或信贷评估。
王先生及田女士对联交所的调查明显知情,但在卸任该公司董事后就没有回应联交所的调查及提醒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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