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梁某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汪小菲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显示,法院认为,梁某通过微博发表侮辱性言辞,并将汪小菲照片作为遗照方式使用等行为,构成对汪小菲的侮辱和诽谤。法院判决被告梁某向原告汪小菲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汪小菲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合计1.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梁某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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