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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5-03-22 09:37:40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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